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?
1、企业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:
借:管理费用—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贷:其他应付款—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实际缴纳保障金时,分录为:
借:其他应付款—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贷:银行存款
2、企业不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:
借:管理费用—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贷:银行存款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,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。按照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.5%。具体比例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,应当缴纳保障金。
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应当计入“管理费用”科目;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,按规定收到的奖励,计入“其他收益”科目;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,计入“营业外支出”科目。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算?
应该和个税申报的工资和人数一致,各月工资总额合计,各月员工人数合计并计算平均人数,按平均人数计算残保金.在职人数和平均工资不要虚填,现在税改之后稽核很严格的,如果跟实际不符,很有可能要有罚金和其他处罚.
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,既要按照"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"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,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,即"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费-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"科目.
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,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(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)一般来说,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﹦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÷12.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.以劳务派遣用工的,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.
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,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,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、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,也不是计提数.